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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二次改造验收
来源: | 作者:pmo9ec5ce | 发布时间: 2018-02-06 | 218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 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,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(二次消防)竣工验收:
  
  1.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、会堂,公共展览馆、博物馆的展示厅;
  
  2. 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、客运车站候车室、客运码头候船厅;
  
  3.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、饭店、商场、市场;
  
  4.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,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,营业性室内健身、休闲场馆,医院的门诊楼,大学的教学楼、图书馆、食堂,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,寺庙、教堂;

消防二次改造验收
  
  5.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儿童用房,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,养老院、福利院,医院、疗养院的病房楼,中小学校的教学楼、图书馆、食堂,学校的集体宿舍,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;
  
  6.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、录像厅、放映厅、卡拉OK厅、夜总会、游艺厅、桑拿浴室、网吧、酒吧,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、茶馆、咖啡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