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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场所应该设置哪些消防设施?
来源: | 作者:一级消防公司合作 | 发布时间: 2020-12-22 | 107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公共场所应该设置哪些消防设施?一级消防公司合作企业林峰脉来告诉你。


1体积大于5千立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,应设置室内消防栓。设置要求:


(1)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.0m;


(2)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、水枪和水带。每条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.0m。


2娱乐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系统。并且,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施:


(1)设置在地下、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娱乐场所;


(2)设置在一至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。


3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排烟设施:


(1)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娱乐场所;


(2)设置在四层以上楼层、地下、半地下娱乐场所;


4场所内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:


(1)封闭楼梯间、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、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、避难走道、避难间;


(2)观众厅、展览厅、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营业厅、餐厅、演播室等人员密集场所;


(3)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;


(4)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;


(5)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;


(6)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、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;


(7)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20m;(黑地方标准);


(8)应急照明灯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。。


5娱乐场所内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,并符合下列规定:


(1)设置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;


(2)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。间距不应大于20米,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;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;